临潭县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州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已圆满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落地实施。
一、成立组织,建立机制,统筹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国土局、编办、住建、农牧、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步骤,建立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遇到的各类问题,为统筹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整合职责,完善体系,明确不动产登记部门职责
按照省、州不动产登记的统一要求,我县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隶属县国土资源局管理。对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整合划转,决定将县住建局承担的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县农牧局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和草原登记工作、县林业局承担的林权登记工作全部划入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三、统筹安排,科学配置,确保人员和编制划转到位
6月上旬,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就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人员编制等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题讨论和安排,经县编委会研究后,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从县国土资源局、农牧局、林业局、县住建局等4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划转事业单位2名,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有足够人员力量和资源,健全和完善了人员队伍,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落实到位。 (撰稿人:陈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