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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临潭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3-06-09 】 【选择字号:

县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党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会务、机要、文秘、保密、文书档案、信访、接待、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重大问题综合调研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政务督办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青妇和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关人事、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办机关党务、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全县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办领导开展日常工作。

(二)机构编制管理股

    承担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及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的拟订工作;审核调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和经费开支渠道;承担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县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进编、出编、工资审核工作;承担全县副科级以上事业机构的审核和上报工作;联系双重领导或垂直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军转干部编制管理工作;研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和措施,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宏观控制计划、人员结构比例和机构编制标准;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人员编制审核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机构编制方面的调查研究。

    (三)监督检查股

承担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综合性文件材料、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的拟订工作;承担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受理“12310”举报电话和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检举和投诉;承担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代表委员提案议案及意见的办理工作;承担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

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州、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法规;负责提出省、州政府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意见,并协调、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审查、核实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编制、管理、信息公开和文件起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考核评估的组织实施,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提出调整意见;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依法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全县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章落实情况,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全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组织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汇总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