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更多重点专题

关于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临潭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7-07-11 】 【选择字号:

关于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

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根据州编办《关于转发<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关于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甘南编办发〔2017〕58号)精神,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研究决定,从2017年7初开始,对全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进一步严明纪律、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内容。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的一系列政策要求,坚决遏制机构编制问题增量,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到2020年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精准管理、动态运行、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问题存量逐步减少,问题增量明显遏制,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为我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认真对照,全面查找违规违纪问题

(一)查找挂牌机构实体化运作问题。指将挂牌机构按照主体机构对待的违纪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给挂牌机构单独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或配备领导干部,二是挂牌机构财务独立、账户独立。

(二)查找因政策原因造成人员超编问题。指因机构合并、精简编制、军转安置等政策原因直接造成的在编人员多于编制数的情况。

(三)查找违规干预下级机构编制问题。指上级业务部门违反规定,以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评比达标等为条件,要求下级政府增设机构、调整部门职能、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直接或间接干预机构编制工作的行为。

(四)查找吃空饷问题。指机关事业单位以虚报、瞒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一是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仍冒领财政资金;二是人员调离后违反有关规定不核销编制,继续在原单位领取报酬;三是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资金;四是退休和死亡后不注销,继续按在职人员领取报酬。

(五)查找混编混岗问题。指机关事业单位未实行定编到人,没有明确在岗人员的编制性质,将不同类别的编制和人员交叉使用,致使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不符,从而造成人员、编制和岗位管理混乱的行为。

(六)查找违规超编进人问题。指机关、事业单位超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配备工作人员,造成实际工作人员数额多于核定编制员额的行为。

(七)查找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指机关、事业单位(含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下设机构)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使得实配领导干部数额多于核定限额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专项整治作为践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具体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示下,带头抓整改;班子成员要承担分管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认真对照自查。各部门(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靠实工作责任。认真对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情形,尽快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报《临潭县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附件1)和《临潭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自查表》(附件2),于7月2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报县编办621办公室。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部门(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如实汇总上报。届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对不报、瞒报的部门(单位),要抓住典型,严肃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临潭县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

附件2:《临潭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自查表》

 

 

  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临潭县委组织部

 

 

 

             临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临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印发

                                  (共印80份)

 

 

 

临潭县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xlsx 临潭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自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