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更多重点专题

监督制度

【来源:临潭编办 | 发布日期:2013-07-31 】 【选择字号:

县编委办支部的监督制度是支部内实施监督的形式、范围和程序的总称。党内监督的主要依据是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支部内监督的重点是党员干部。

县编委办支部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是否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起表率作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的情况。是否自觉执行党的决议,遵纪守法,做到令行禁止,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3)行使权力的情况。是否秉公办事,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4)发扬党内民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是否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不独断专行,自觉纠正和防止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倾向;

(5)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情况。是否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带领群众投身于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圆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落实支部的监督制度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督促领导班子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督促党员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问题进行整改。

2、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干部会议,听取支部负责人通报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情况,沟通领导干部和党员的联系。

3、贯彻执行党内监督制度,重要的是保障党员监督权利。敢于揭露和检举某些组织和个人问题的党员,必须加以保护和支持,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党组织要在核实或处理后作出负责的答复。对于那些压制、刁难、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或泄私愤、图报复及有意捏造事实诬陷、诽谤他人的,要严加追究,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