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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召开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及“两个责任”主题宣讲会

【来源:临潭宣传网 | 发布日期:2014-12-12 】 【选择字号:

为抓好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好中央、省、州纪委关于“两个责任”的相关要求,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能力。12月7日下午,临潭县在县教育局六楼召开主题宣讲会。参加会议的有州委常委、县委书记宋健和部分副县级以上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县纪委全体干部。
    会上州委常委、县委书记宋健作了廉政党课宣讲。他提出基层党委抓主体责任落实,要着重突出四个方面:一要抓带头。党委带头,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带头,上级党委要给下级党委带头,党委领导、分管领导带头给下级做表率,以上率下带动下一级党组织积极承担主体责任。二要抓领头。主要领导要起到牵头抓总、示范引领的特殊作用。三要抓源头。抓住思想建设、警示教育、责任追究这三个要素。四要抓苗头,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确保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求基层党委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集中整治上下功夫,坚决有力、稳步有序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努力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他指出各部门要全力以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临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羽同志作了“两个责任”的培训解读并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共临潭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他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确保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最后由县纪委对参加会议的13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考试。